掌店 · 规则与公示

交易规则与纠纷处理程序

本页公示平台如何记录每一笔交易、如何受理和处理售后与投诉、以及双方在纠纷中的权利与时限。

规则版本 v1.0 生效日期 2026-11-01 公示日期 2026-11-01 适用于掌店平台内全部店铺

三份基础文本

本页是交易与纠纷的公示规则,与下面三份基础文本配套使用;三份文本目前是草案(待律师定稿),定稿前不构成生效的法律文件。

1平台身份与适用范围

掌店(以下称"本平台")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:为商家提供网店开设、商品管理、订单与库存管理、收款信息展示、售后与争议协助等技术服务。

一句话:平台负责"把过程记清楚、把争议管起来",商家负责"把货卖好、把责任担起来",顾客的法定权利不因使用本平台而减少。

1.1 只承认平台订单:站外私下交易不受本规则保障

为防止商家把顾客引到平台外交易、逃避售后与平台管理,平台对商家留在店铺公告、商品描述、付款说明等文字位置的电话、微信、QQ 等站外联系方式统一拦截并在顾客页面隐藏。顾客与商家之间的沟通、付款、售后,应当在平台订单页完成。

2我们记录哪些交易信息

每一笔交易在本平台形成一份交易台账,自收款成功那一刻生成,此后只追加、不覆盖历史金额。记录字段如下:

类别记录内容用途
交易标识交易号、订单号、店铺名称与店铺地址唯一追溯、双方对账、监管核查
双方信息买方:姓名与手机号(页面仅显示掩码,原件加密存储);卖方:店铺名称、店主称呼与实名核验结论(掩码)发货、售后联系、争议主体确认
商品商品名称、规格、单价、数量、小计(下单时快照,商品后来改名或下架不影响历史记录)算清"卖了什么、卖了多少钱"
金额商品金额、运费、实付金额、已退款金额、净额对账、退款核算、税务与监管报送
时间下单、付款、发货、完成、退款、评价、投诉的每个时间点时限判断(48 小时 / 3 个工作日 / 7 日)
履约支付方式、快递公司、运单号、收货地区(省市区)物流查询、责任划分
售后与投诉事由、申请金额、双方说明、凭证图片、处理时间线、处理结果、退款金额纠纷处理与复核
评价评分(1–5 星)、标签、文字、图片、商家回复、是否匿名信用评价公示
我们不记录、也不要求提供的信息:身份证号码、银行卡号、支付密码、人脸或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。开店实名统一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完成,平台只保存核验结论、去标识化的网号与手机号掩码。

3交易信息的保存、查询与调取
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三十一条、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关于交易信息保存的规定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条。

4售后与投诉:怎么发起

顾客在「我的订单」页面点「申请售后 / 投诉」,选择事由、填写说明与金额(如有),最多可上传 6 张凭证图片。已付款的订单都可发起;同一笔订单同一时间只能有一笔处理中的争议,结案后可以再次发起。

事由适用情形要点
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,自收到商品之日起 7 日内,无需说明理由商品应完好;定作、鲜活易腐、已拆封的音像制品/软件、报刊等法定除外商品不适用;退货运费一般由消费者承担,另有约定除外
仅退款(不退货)未收到货、少件、破损、与描述不符等需说明情况并提供凭证;商家同意后原路退款
退货退款已收到货但不符合约定退货地址由商家提供;因商品质量问题退货的,运费由商家承担
补寄 / 换货少发、错发、运输破损由商家补发或换发,并承担相应运费
投诉服务态度、虚假宣传、发货超时、隐私或骚扰等平台记录并督促整改;涉及违法的,平台依法处理并可向监管部门报告
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五条(七日无理由退货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四十九条(订单提交成功即合同成立)。

5处理程序与时限

这是本规则的核心。每一步都有明确时限,逾期系统自动标记,不影响任何一方继续主张权利。

  1. 第一步:顾客发起随时(订单付款后) 在订单页提交事由、说明、金额与凭证,系统生成售后/投诉编号(如 TS20261101-0001),并立即通知商家。
  2. 第二步:商家首次响应48 小时内 商家可「同意」(退款 / 退货退款 / 补寄换货)或「拒绝并说明理由」。双方都可以在争议页面继续补充说明和凭证,全部记入时间线。
  3. 第三步:逾期自动标记 / 转平台48 小时后 商家超过 48 小时未响应,系统标记为「商家逾期未处理」,顾客可一键申请平台介入;协商不成时顾客也可随时申请。商家逾期不响应、又不提供有效凭证的,平台在处理时可以将此作为对商家不利的因素。
  4. 第四步:平台给出处理意见3 个工作日内 平台依据本规则、双方凭证与交易台账给出处理意见:支持顾客(退款)、部分支持(部分退款)、或驳回顾客主张,并写明理由与依据条款。符合《商家入驻协议》授权范围的,平台协助完成退款。
  5. 第五步:申诉一次5 个工作日内 顾客或商家对处理结果不服,可在 5 个工作日内申诉一次,补充新证据;平台复核后给出最终处理意见并记录在案。
  6. 第六步:另行救济不受平台时限限制 平台处理意见不具有司法效力,不影响任何一方通过 12315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、消费者组织、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主张权利;平台将依法配合提供交易记录。
时限一览:商家响应 48 小时 · 平台处理意见 3 个工作日 · 申诉 5 个工作日 · 七日无理由退货 7 日 · 交易信息保存 ≥3 年 · 网络日志 ≥6 个月。
遇法定节假日顺延;工作日指周一至周五(不含法定节假日)。
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五十九条、第六十条、第六十一条、第六十三条(平台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、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)。

6举证责任与凭证

顾客主张,顾客先举证未收到货、少件、破损、与描述不符等,应提供订单号、聊天记录、商品照片/视频、物流记录等。
商家抗辩,商家举证主张已发货、商品完好、已按约定提供的,应提供发货凭证、物流签收记录、商品页面快照、进货凭证等。

7退款、退货与运费

8评价规则
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三十九条(不得删除消费者评价)、第十七条(禁止虚构交易、编造评价)。

9投诉举报与外部救济渠道

渠道适用方式
店铺内售后 / 投诉所有交易争议订单页「申请售后 / 投诉」,本规则第 5 条流程
平台投诉举报商家违法、售假、骚扰、平台服务问题邮箱 bjspway@126.com,电话 010-62900652
12315 平台消费者权益争议全国 12315 平台 / 热线,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处理
消费者组织调解当地消费者协会
仲裁 / 诉讼合同与侵权争议按约定或法定管辖,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
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六十条、第六十一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三十九条、第四十四条。

10规则的修订与历史版本
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三十四条。

11法律依据

以上条文以现行有效文本为准;若本页表述与法律法规不一致,以法律法规为准。

12边界说明与联系方式

平台处理意见的效力边界:平台是争议的协助处理方,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。平台的处理意见依据本规则与双方授权作出,不具有强制执行力,任何一方都可以不接受并另行通过行政投诉、仲裁或诉讼解决。平台不会因作出处理意见而成为交易的一方,也不承担商品质量、交付与售后责任(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运营主体
北京微自恒通科技有限公司(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)
联系电话
010-62900652
投诉邮箱
bjspway@126.com
联系地址
北京市海淀区专家国际公馆 3-08(100192)
传真
010-62905663
ICP 备案
京ICP备 09105875 号-2

本页为规则公示文本,规则版本 v1.0,生效日期 2026-11-01。 正式上线前须经执业律师评审并补齐《平台服务协议》《商家入驻协议》《隐私政策》三份文本;如本页与上述协议冲突,以对消费者更有利的条款为准。